气瓶安全检查表
编号:
BZH
—
JL
—
07
—
32
编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时间
检查人
1
气瓶瓶身
1
、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书,钢印标志齐全,其它
漆样字色符合
要求;
气瓶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重皮
2
气瓶附件
气瓶应有防护装置;瓶阀侧面的连锁机构,能防止可燃气体与非可燃气体错装
3
气瓶使用
禁止敲击,碰撞;瓶阀冻结
不
得用火烘烤;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
10
米;夏季气瓶不得暴晒;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盛装易起聚合物的气体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
4
气瓶运输
1.
旋紧瓶帽,
轻装轻卸严禁
抛掷或撞击
2
、气
瓶装车
应固定,横向放置时,气瓶头朝向统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3
、夏季有遮阳设施,防暴晒;
4
、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应备有灭火器或防毒面具;
5
、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同车运输;
6
、所装
介质接触能引起燃爆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5
气瓶储存
1
、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
卧放应防止
滚动,气瓶头部朝向同一方向,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
2
、盛装有毒气体气瓶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燃爆炸的气瓶,必须设有防毒面具和灭火器材;
3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注:一季度检查记录一次
气瓶安全检查表 编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