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 8176-87
国家标准局1987-09-02批准 1988-01-01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
金属
和
非金属
板料以及金属型材的冷冲压车间。
1 引言
1.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和非金属板料以及金属型材的冷冲压车间。车间作业范围包括材料的表面预处理、采用压力机或剪板机等完成材料或毛坯的剪切、冲压和装配工序及其相应的辅助工作。标准中的某些条款,对金属加工工厂的冲压工部、工段或班(组)以及冲压设备同样适用。
本标准除适用于国内各种性质的企业外,对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同等有效。
1.2 目的和实施要求
本标准为冲压车间规定各项安全规则和要求,作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规范和依据。旨在避免或减少人身和设备事故,保护劳动者和国家财产。在人身保护方面,本标准兼有工业卫生的内容,规定提供符合卫生、保证工人健康的生产环境和条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新建、改建和扩建冲压车间应按标准中各项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本标准发布后五年内,原有冲压车间应按本标准有关条、款、项要求,逐步完成技术改造。
1.3 罚则
对违犯本标准的部件和个人,将追究责任。但在采取其它安全措施之后能与本标准的要求达到同等效果时,经上级劳动安全机构批准,可不受此限。
2 术语
2.1 工厂
使用压力机冲制或装配冲压零(部)件的生产单元,本标准中的"工厂"一词,具有特定含义,可指企业的总负责者,也可指企业中某一部门的负责人员。
2.2 车间
工厂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标准中的"车间"一词,泛指采用压力机械,必须执行本标准的生产单元,它可能是独立的工厂(工场),也可能是车间(工部或工段)。
2.3 工作地
工作位置及其周围的场地,泛指车间地面。
2.4 工艺设备平面布置
车间内压力机和其它生产及辅助设备按照工艺流程和生产区域的组织和排列。
2.5 工位
操作者工作时所占据的空间范围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