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到位标准
(管理层部分)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安全生产职责
到位标准(权利和义务)
检查方法
董事长(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1.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
1、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亲自批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布置安全生产落实工作;
3、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符合有关规定,掌握本单位安全情况。
1、查安全档案及相关文件记录,是否建立了《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明确了主管部门,规定了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批准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
2、在安委会会议中向安委会成员传达方针;
3、每年组织对安全生产方针落实情况的回顾;
4、组织完善本单位包括安全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检查体系、考核体系在内的安全管理体系,并确保运行。
1、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修订记录、安委会会议记录及落实情况的调查记录
3.配备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并赋予其技术决策和安全生产指挥权。
1、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满足相应岗位的基本能力要求;
2、在上述人员的岗位说明书中对技术决策和安全生产指挥权进行明确规定,并对其进行一对一的沟通,确保其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3、确保公司有关流程、制度、预案中明确上述人员的权利,并执行到位。
1、查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安全负责人安全培训记录、持证情况以及安全从业经历、安全生产意识、工作能力等。
2、查岗位说明书中对技术决策和安全生产指挥权的规定
3、查有关流程和制度中对有关权利的规定和实际执行情况。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能力和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