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01
C80
备案号:
30754-2011
DB
50
重庆市
地方标准
DB
50
/
T
396
—
2011
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程
The operation manual for the Four Capacity of the Fire Safety
2011
–
07
–
01
发布
2011
–
08
–
01
实施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建设要求
1
4.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
4.2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3
4.3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3
4.4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4
5
特殊建设要求
4
5.1
宾馆(饭店)
4
5.2
商场(市场)
5
5.3
公共娱乐场所
5
5.4
学校(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5
5.5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
6
5.6
物业服务企业
6
6
单位自评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防火检查记录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防火巡查记录
11
附录D(资料性附录)
两小时防火巡查记录
13
附录E(资料性附录)
夜间防火巡查记录
14
附录F(资料性附录)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15
附录G(资料性附录)
消防控制室上墙制度
16
附录H(资料性附录)
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图示
18
附录I(资料性附录)
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评表
19
参考文献
3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重庆市
公安局消防局
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市
公安局消防局
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
公安局消防局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傅纪成、周崇敏、李伟民、张绍彬、刘芸、邹俊、魏蔚、肖璐
。
单
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程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自我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
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程(重庆市地方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