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2022.6
培训教学计划
培训班名称:《消防
安全知识
》专题教育
课程名称:
《消防安全知识》专题教育
选用教材:
《消防安全知识》专题教育
授课人
姓名:
预培训学员人数:
__
____
教学实施计划表
日 期
时 间
课程名称
教师/职称
教室地点
教学方式
上午
(
9:00-11:00
)
下午
(起止时间)
月 日
(星期
)
上午
(起止时间)
下午
(起止时间)
月 日
(星期
)
上午
(起止时间)
下午
(起止时间)
月 日
(星期
)
上午
(起止时间)
下午
(起止时间)
月 日
(星期
)
上午
(起止时间)
考试时间
编制人: 审批人: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培训主题
《消防安全知识》专题教育
培训时间
培训课时
2
培训讲师
培训地点
会议室
培训人数
培训对象
全体员工
现场职员 □部门职员 □各部门担当
相关方
①
□其他
培训内容
《消防安全知识》专题教育
提纲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
5消防知识培训教学计划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