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耗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
公司设立节能降耗奖励基金
84
万元
/
年。
第二条
节能降耗奖励分“月度基础奖励”、
“四耗指标”完成奖励以及
“达设计值及优化运行”过程奖三部分。
1.
月度基础奖:公司节能降耗月度奖励基金
5
万元,由节能办公室控制,公司节能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其中包含发电部和输煤部开展的小指标竞赛活动奖励、达设计值活动和优化运行项目推进奖励、节能降耗合理化建议、节能技术创新奖、节能监督管理过程奖励、节能降耗检修处缺典型事迹奖。
2.
“四耗指标”完成奖:“四耗指标”完成奖月度奖励基金为
1.5
万元,用于完成“四耗指标”的奖励。其中:供电煤耗
7000
元,发电厂用电率
4000
元,发电单位油耗
2000
元,发电单位水耗
2000
元。“四耗指标”均采用月度累进考核,考核标准均为上报省公司月度累进计划值,完成指标则当月得奖,完不成则不得奖,奖金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进行分配。
3.
达设计值及优化运行项目过程奖励基金每月
5000
元,用于达设计值活动和优化运行项目过程奖励。当达设计值项目和优化运行项目奖励项目较多,基础奖励基金不足时,可在月度节能奖励资金内部调剂。
第三条
月度考核:
从节能降耗月度奖励基金中列支
4.0
万元用于发电部举办的各项指标竞赛;列支
0.53
万元用于输煤管理部指标竞赛和输煤节能管理;供电煤耗、供热煤耗、供热厂用电率、发电厂用电率、发电综合油耗完成月度计划且同比优化、各项经济运行措施执行良好方可提取
100
%的月度小指标竞赛奖励基金,否则按
50
%
-90%
兑现。
各部门月度节能奖金=部门基准金额×系数+节能奖惩。
部门
基准金额
万元
系数
备注
发电部
4.0
当月运行机组台数
/5
采暖期
3
号机停运不计算
输煤部
0.53
1.0
根据输煤电耗、水耗同比完成情况考核。
维修部
0.55
1.2.5.6
号机运行,系数
1.0
;
1.2.5.6
号机每多停运检修
1
台机组,系数增加
0.2
双源两炉一机算一台机组
设备部
1.42
1.0
达设计值和优化运行、典型事迹、节能监督、培训等
0.50
达设计值和优化运行项目以
2018
年行动计划为准
总计
7.0
因指标完成差,月度总奖金减少时,各部门奖金同比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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