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废物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填埋场等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及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各地重点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突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
附11: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