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生产环境,
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依据《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
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
制定本责任制。
1.2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3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
各部室、各下属单位
1.4公司董事长是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5公司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6公司
协
管安全工作的
总经理助理
,
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授权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1.7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授权分管本单位具体生产经营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1.8公司
安全委员会成员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参与公司安委会各项活动,对所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1.9公司安全技术部依照职能分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0公司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结合各自
实际,
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 基本原则
2.1 第一位的原则。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领导第一位的工作、第一位的责任、第一位的标准。
2.2 权责一致原则。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行使本职工作职权时,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其中:
主体责任主要指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工贸公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