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础)检查表
行业类别: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安全管理机构
机构负责人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
组织机构与职责保障
1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
组织机构
安管人员
注安师
100人以下
专职
100-300人
设置机构
2名以上
1名
300-1000人
专门机构
3名至5‰
2名
1000人以上
专门机构
5‰配备
3名
高危行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
组织机构
安管人员
注安师
100人以下
专职或兼职
100-300人
专职
300-1000人
设置机构
2名以上
1名
1000人以上
专门机构
3‰配备
2名
查机构设置文件
是□否□
查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是□否□
查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是□否□
2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查总监任命文件
是□否□
查安委会人员组成文件
是□否□
3
安全生产委员会(或经理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形成会议
纪要
。
查会议纪要
是□否□
4
明确“党政同责”,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生产与事故应急第一责任人,
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职责。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查任命文件和履职记录
是□否□
5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省政府令第311号第十条)职责。
查履职记录
是□否□
6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清单2021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