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
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南
(征求意见稿)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基本原则与要求
1
3.
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人员的要求
2
4.
风险评估程序
2
5.
毒理学研究
9
6.
化妆品原料的风险评估
12
7.
化妆品产品的安全评价
17
8.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21
9.
术语和释义
21
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南
为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识别和控制化妆品安全风险,制定本指南。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妆品原料的风险评估和产品的安全评价,包括由原料或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带入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风险评估。
2.
基本原则与要求
2.1
化妆品一般可认为是各种原料的组合,原料的安全性是化妆品安全的前提条件。化妆品的安全性评价应基于所有原料和风险物质的风险评估。如果确认某些原料之间存在化学、生物学等相互作用的,应该对其产生的风险物质进行评估。
2.2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应以现有科学数据和相关信息为基础,遵循科学、公正、透明和个案处理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应保证风险评估工作的独立性。
2.3
化妆品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风险评估人员按照本指南的要求进行评价,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2.4
化妆品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资料应当及时更新,并保留至最后一批上市产品保质期结束以后
10
年。
2.5
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结论不足以排除产品对人体健康存在风险的,应当采用传统毒理学试验方法进行产品安全性评价。
3.
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人员的要求
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3.1
具有化妆品专业知识基础,了解化妆品生产过程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3.2
能够查阅和分析毒理学信息,具有分析、评价和解释毒理学数据的能力;
3.3
能够公平、客观的分析化妆品的安全性,在全面分析所有可获得的数据和暴露条件的基础上,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3.4
应当具有医学、药学、化学、毒理学或者类似学科
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