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营销中心产品经理项目保密协议
甲方: XX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XX
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信息保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保密信息”是指甲乙双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
甲方根据《XX营销中心产品经理项目工作说明书》及其相关附件、补充协议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以书面、口头、实物或通过因特网或以其他形式向乙方或乙方的授权人、代理人、咨询人或其他代表提供的,甲方独有的信息、批文、计划、决策、合同、协议、申报材料、客户名单、人员数量等;
甲方拥有的尚未向外界公开的业务、融资项目、图纸、技术、设计及经济数据、招投标文件、经营决策、市场分析、营销计划、财务资料等技术、经营管理交易秘密。以及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公司登记文件、章程、重要合同或协议、资产权属文件等;
乙方根据《XX营销中心产品经理项目工作说明书》向甲方提供的报告、设计方案、设计文档、意见、信息和参考资料。
1.3双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以其他形式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2.承诺
甲方承诺对上述乙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甲方同时确保其所有参与本咨询的工作人员及其知情的工作人员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只能将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咨询服务用途。上述工作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其关联方(包括其股东)的董事、员工、代理人,甲方聘请的专业机构(包括律师、财务顾问、会计师、社会调查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因上述工作人员的原因致使保密信息泄露的,视同甲方泄露保密信息。
乙方承诺对上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乙方同时确保其所有参与本咨询的工作人员及其知情的工作人员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只能将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咨询服务用途。上述工作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其关联方(包括其股东)的董事、员工、代理人,乙方聘请的专业机构(包括律师、财务顾问、会计师、社会调查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因上述工作人员的原因致使保密信息泄露的,视同乙方泄露保密信息。
因乙方原因造成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由乙方在本咨询中产生的创意、设计的成果因被他人抢注等原因,使甲方无法就该成果获得法律保护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
万元违约金,并
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如果因业务开展的需要,一方需要向第三方提供根据前述规定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必须先获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并确保该第三方不向任何与业
25-【行业案例】营销中心产品经理项目保密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