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自评/评审表
自评
/
评审单位:
自评
/
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
/
评审组组长:
自评
/
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评办法
实得分
一、管理机构及人员
1
.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
检查企业文件,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的不得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满足要求的扣
5
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取得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
说明:主要负责人是指被考核企业(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厂长(经理)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被考核企业(单位)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
6
检查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发证机关不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
)的或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视为没有证书,一人无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扣
1
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3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
并进行年度审核、验证;
(2)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
所有特种作业岗位都应设置具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
6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类别、持证情况。有特种作业岗位无特种作业人员,空一岗位扣
2
分;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或资格证不符合要求,一人次扣
2
分;缺少一个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扣
1
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
计
22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应建立、健全下列人员或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主要负责人;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职能部门;
(4)
各岗位人员。
8
检查企业的相关文件和记录。无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发布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视为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主要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缺少一个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扣
1
分;缺少一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扣
1
分;一类(个)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扣
1
分;实际执行情况与责任的规定不一致的,发现一处扣
1
分;对责任制的适宜性未进行评审的或对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未进行年度考核的,扣
5
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应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例会制度;
(2)
安全检查;
(3)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4)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
事故管理制度;
(6)
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7)
危险源管理制度;
(8)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9)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8
检查企业的相关文件和记录。无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发布令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视为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一项制度扣
2
分;如果相关单位和人员不了解某项制度视为该项制度不落实,扣
2
分;对制度的执行情况未实施年度考核的,一项扣
2
分;缺少一类制度执行情况记录扣
1
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3
.设备(特种)管理
设备管理应做到:
(1)
制定齐全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
(2)
设备的点检、定修、更新、报废按照计划实施;
(3)
按照制度规定检查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存在问题及时处理;
(4)
设备档案资料齐全;
(5)
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6)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本体结构及安全装置,严禁“带病运行”。
6
检查企业的文件和记录。设备管理制度不齐全的,扣
1
分;设备的点检、定修、更新、报废未按照计划实施的,扣
1
分;未按照制度规定检查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情况的,扣
1
分,存在问题不及时处理的,扣
1
分;设备档案资料不齐全的,扣
1
分;使用无资质的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扣
3
分,未经检验合格就使用的的,扣
1
分;未定期检验的,扣
1
分,“带病运行”的,扣
1
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4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所有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
4
检查所有工种种类及相应的工种操作规程。缺少一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扣
1
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
计
26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档案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辨识安全教育培训需求;
(2)
制定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
贯彻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
建立企业各类人员(包括外用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5)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6
现场检查和查阅文件、记录。未进行培训需求识别或无培训计划本项目不得分;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一人次扣
1
分;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不健全,视情况扣
1
~
3
分;无培训效果评估记录,一次扣
2
分;一人未经培训上岗扣
2
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各类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时间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
的要求:
(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其它从业人员(包括外用工、外来参观或学习人员);
(3)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所涉及的人员;
(4)
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
6
检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进行现场能力测试。无教育培训记录视为未进行培训,不得分;没有教育培训大纲或教材扣
2
分;培训时间和内容不符合规定视情况扣
1
~
3
分;一人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扣
1
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
计
12
四、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
1
.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投入应做到:
(1)
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
按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3)
按计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8
检查企业年度安措计划和财务报表。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未按规定审批视为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不得分;财务科目中未设安全生产专款科目,扣
2
分;未按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视情况
扣
2
~
4
分;提取的安全费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奖励和日常安全管理要求,扣
5
分。
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
.安全设施“三同时”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做到:
(1)
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严格履行立项、审批和审查等各项程序;
(2)
项目的设计、评价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3)
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
安全设计应贯穿于各专业设计之中。
(5)
变更安全设施,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6)
工程中的隐蔽部分,应经设计、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方可进行隐蔽。
(7)
安全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
查阅企业有关设计资料、图纸和技术文档。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全,扣
2
分;
设计、评价或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扣
2
分;
安全设施的投资没有纳入项目概算,扣
2
分;项目未进行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扣
2
分;初步设计无《安全专篇》或《安全专篇》未经审查通过,扣
2
分;变更安全设施未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一处扣
1
分;隐蔽工程未经检查合格,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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