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 法规规章标准库 EHS法律规章政策 生态环境部令

环境保护部令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docx

付费文档 积分文档 办法 环境 DOCX   6页   下载0   2023-08-12   浏览4   收藏0   点赞0   评分-   1660字   免费文档
温馨提示:当前文档最多只能预览 5 页,若文档总页数超出了 6 页,请下载原文档以浏览全部内容。
环境保护部令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docx 第1页
环境保护部令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docx 第2页
环境保护部令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docx 第3页
环境保护部令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docx 第4页
环境保护部令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docx 第5页
剩余1页未读, 下载浏览全部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2015年 7 月 2 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通过   自2015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畅通参与渠道,促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依法有序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制定政策法规、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监督违法行为、开展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公共事务的活动。   第三条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应当遵循依法、有序、自愿、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环境保护相关事项或者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求意见时,应当公布以下信息:   (一)相关事项或者活动的背景资料;   (二)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三)公众提交意见和建议的方式;   (四)联系部门和联系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在征求意见的时限内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组织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的,应当对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调查问卷所设问题应当简单明确、通俗易懂。调查的人数及其范围应当综合考虑相关事项或者活动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组织公众参与所需要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等因素。   第七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的,应当提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议程等事项通知参会人员,必要时可以通过政府网站、主要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告。   参加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以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环保社会组织中的专业人士为主,同时应当邀请可能受相关事项或者活动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参加。   第八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并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第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类整理、分析研究,在作出环境决策时予以充分考虑,并以适当的
环境保护部令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docx
下载提示

欢迎注册登陆领取积分/会员免费下载--获取途径:

1.上传文档获得2积分      2.签到获取。  3.个人中心获取邀请链接邀请好友获取积分   4.参加首页活动免费获取7天/90天会员

AI助手联系客服

QQ
微信
点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