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应急部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
安全发展
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变动
一
:进一步扩大或调整了适用行业范围
1、新增了民用爆炸品生产、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2、调整了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三类行业(企业)范围;3、单列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石油、天然气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每吨原油20元,每千立方米原气7.5元;地下储气库企业按照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5%提取;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海
油工程
等企业按照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1.7%提取。
变动
二:扩大了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根据近几年企业安全生产需求,
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大危险源检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运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职工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的奖励等支出内容纳入使用范围。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可由企业支出的范围:(一)购置购建、更新改造、检测检验、检定校准、运行维护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支出[不含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规定投入的安全设施、设备];(二)购置、开发、推广应用、更新升级、运行维护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软件、网络安全、技术支出;(三)配备、更新、维护、保养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四)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含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方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险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法定保险支出;(六)安全生产检查检测、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评审、咨询、标准化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支出;(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其中,安全费用的使用内容中改动大的主要是:
1、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定与应急演练支出;2、重大危险源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很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