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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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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管理考核
实施细则
(2021修订版)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树立“安全、环保是企业的生命线”的理念,进一步夯实冶炼一公司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管理基础,减少事故发生,结合股份公司相关考核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
冶炼一公司各车间
二、考核方式:专项检查评比、月度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管理考核
三、考核时限:每月考核一次,各车间每月28日将车间考核上报综合部,综合部于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核情况的汇总和统计,将结果报分管副经理审核,报公司经理审批实施。
四、实施细则:
(一)设目标绩效考核,与各车间当月绩效工资挂钩,具体如下:
1、安全:考核期内每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
核减车间当月实发绩效工资的50%;重伤事故1人次,车间当月无绩效工资。
2、环保:考核期内每发生一次环保部门监督性检测或第三方机构检测超标的,核减车间当月实发绩效工资的20%;每发生一起环保在线日均值超标或其他环保事故的,核减车间当月实发绩效工资的10%。
3、职业健康:考核期内每发生一起职业病事故,核减车间当月实发绩效工资的5%
此项由公司安环部进行考核公司,一公司同等考核责任车间。
(二)设综合管理考核,对各车间采取检查评分的形式进行考核奖惩,具体如下:
1、设综合管理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分为综合部日常监督性检查评分(分项分值100,权重系数40%)和月度安全环保大检查评分(分项分值(根据车间分类不同分值分别为:120、100),权重系数60%)。综合评比一类车间奖励500元、二类车间第一名400元,末尾一类车间400元,二类车间300元。
2、综合部日常监督性检查评分由综合部根据《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检查扣分标准》制定日常检查计划,按计划自
2021年安全环保考核细则(2.0修改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