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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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社会整体火灾防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火工作的中心任务。前 言
一、提高检查消防火灾隐患能力二、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三、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AB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改正方案,明确改正措施,落实改革资金,及时消除。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防火检查单位消防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日防火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岗位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一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二查通道出口;禁封闭堵塞三查照明指示;禁遮挡损坏四查装饰装修;禁易燃可燃五查电器线路;禁私搭乱接六查用电设备;禁违章使用七查吸烟明火;禁擅用明火八查场所人员;禁超员脱岗九查物品存放;禁违规存储十查人员住宿;禁三合一体十查十禁
二、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二、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距起火点近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掌握三个原则负责引导人员疏散负责报警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
二、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通讯联络组:报警灭火行动组:抢险疏散引导组:疏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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