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的安全总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粉尘爆炸的控制、除尘系统、粉尘控制与清理、设备设施检修和个体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及工艺设计、生产加工、存储、设备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的粉尘场所。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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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5445抑制爆炸系统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燃性粉尘: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3.2
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3.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3.4
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
3.5
抑爆:
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
3.6
隔爆:
爆炸发生后,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阻止爆炸传播,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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