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410200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复印纸
Technical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
Copypaper
20071221
发布
200804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HJ/T410~411
—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行业标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HJ/T410~411
—
2007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
100062
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
16
号)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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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ces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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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anji4@cespcn
电话:
010-6711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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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专有违者必究
2008
年
4
月第
1
版开本
880×12301/16
2008
年
4
月第
1
次印刷印张
1
字数
40
千字
统一书号:
1380209
·
171
定价:
1200
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公告
2007
年第
88
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环
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复印纸》等
5
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复印纸(
HJ/T410
—
2007
)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嘴(
HJ/T411
—
2007
)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
HJ/T412
—
2007
)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再生鼓粉盒(
HJ/T413
—
2007
)
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
HJ/T414
—
2007
)
上述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
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www.sepa.gov.cn/tech/hjbz/bzwb
)查询。
特此公告
2007
年
12
月
21
日
HJ/T
410~4112007
ⅰ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鼓励复印纸生产企业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减少复印纸
在生产、使用、处置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复印纸的原料、生产过程中的水污染物排放量和吨纸耗水量、纸张亮度(白度)等方面
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
HJ_T 410-200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复印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