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
安全燃放警示告知相关
标
识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首部《烟花爆竹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规定,烟花爆竹标志的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不应标注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同类产品等内容;标志内容不应与包装物分离。同时,标准还强制性要求,必须根据产品有可能出现的危险,标注安全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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