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011 证券简称: 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 2011-07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情况 的
公告
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71万股;
2、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1年12月9日;
3、公司5名董事和高管激励对象周才良、葛亚飞、喻波、江挺候和何晓梅本
次行权所获得合计 342万股股份按相关规定自上市之 日起锁定六个月,其余 29名
激励对象本次行权所获得的 429万股股份无锁定期;
4、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以 2011年12月6日为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登记日,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 34名激励对象的 771万份股票
期权予以行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10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浙江盾安人工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事项 ,并
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 沟通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完善计划,公司董事会对激励
计划草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2010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议案 》,修订后的 激励计划已经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部 审核无异
议。
3、2010年8月6日,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前述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 《浙江
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修订稿)》(以下简称“《 首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修订稿)》”)的相关授予条件,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条件已满足。
4、2010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的 《关于确定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_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