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编号:
危险化学品经
营
许可证申请表
申
请
企
业
主要负责人
填
表
日
期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切勿草书)或用打印机打印,同时要制作电子文档。
二、本表封面上的“编号”由发证机关按行政审批表上的编号填写。
三、本表第1、2页由企业填写,第3页由发证机关填写。
四、本表中的“名称”、“地址”、“网址”和“信箱”栏目填写全称。
五、本表中的“企业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划分的企业类型填写。如果是分公司、办事机构,请在“非法人类别”栏目中□上划“√”。
六、本表中的“特别类型”、“经济性质”、“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的产权”、“经营方式”等栏目分别在□上划“√”,兼有者同时划“√”。
七、本表中的“主管单位”栏目,应当填写分公司、办事机构的上级企业单位名称。
八、本表中的“登记机关”栏目,应当填写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
九、本表中的“申请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栏目中,“剧毒化学品”、“成品油(液化气)”目除按《办法》规定填写外,还应分别填写品名、品种和种类及经营规模、用途。经营规模即指每年经营多少吨;用途是指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建筑装饰、科教文卫、家庭生活使用。
十、本表中的“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栏目,应由发证机关批准本表中的“申请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栏目的内容填写。
十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类别”栏目,由发证机关在□上划“√”;“发证日期”栏目,应填写盖公章的日期;“有效期”栏目,应自发证日期起始,至第4年的发证日期的前1日,如:2002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19日。
十二、登记编号规定如下: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发放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成品油的甲种经营许可证和溶解乙炔、中央在京企业(单位)的乙种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分别为:
“京安经(A)字[YYYY]QQQQQQ号”,其中:
京—北京市代字,安—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代字,经
—
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识别,(A)--经营许可证的识别,
YYYY—表示发证的年份,QQQQQQ—表示批准证书的序号,如:京安经(甲)字[2002]000005,京安经(乙)字[2002]000005;
区、县负责发放本辖区内除经营销售上述产品以外企业(单位)的乙种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京BX经(乙)字[YYYY]QQQQQQ号”,其中:
京—北京市代字,
B—区、县代字,X--区、县发证机关代字,经—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识别,(乙)—乙种经营许可证的识别,YYYY—表示发证的年份,QQQQQQ—表示批准证书的序号,如:京密安经(乙)字[2002]000005;京朝经经(乙)[2002]000005。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企业网址
电子信箱
企业类型
非法人类别
分 公 司□ 办 事 机 构□
特别类型
个体工商户□ 百货商店(场)□
经济性质
全民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 股份制□ 有限制□ 私有制□
主管单位
电 话
登记机关
企业法定
代 表 人
主管负责人
职工人数
技术管
理人数
安全管
理人数
注册资本
固定资产
上年销售额
经营场所
地址
产权
自有□ 租赁□ 承包□
储存设施
地址
建筑结构
储存能力
产权
自有□ 租赁□ 承包□
主要管理
制度名称
主要消防安全设施工、器具配备情况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状况
备注
申请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
剧毒化学品
成品油(液化气)
其他危险化学品
品名
规模
用途
品种
规模
用途
种类
规模
用途
申请经营方式
批发□ 零售□ 化工企业外设销售网点□
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经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发证机关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发证机关审批意见:
(公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
剧毒化学品
成品油(液化气)
其他危险化学品
品名
规模
用途
品种
规模
用途
种类
规模
用途
批准经营方式
批发□ 零售□ 化工企业外设销售网点□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类别
甲种□ 乙种□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登记编号
证书编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