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作业票规范
第一节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AQ3021-2008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 6067-1985 NF E52-122:1975
,
NEQ
)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lift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
2
吊装机具
crane lift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
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
)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
;
b
)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
;
c
)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
。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
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
GB 6067
。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
,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
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
八大特殊作业:说明及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