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高空维修过程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有效期:维修全过程的期间
二、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
、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
2
、作业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高空作业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协助监督检查工作。
3
、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操作安全。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
、甲方要求乙方对高空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
1
)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
2
)相关负责人、高空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
3
)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操作需要。
(
4
)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等制度。
2
、不定期检查乙方操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四、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
、
乙方制定的操作流程必须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工。
2
、现场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高空作业管理制
度》,工作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3
、
工作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
4
、
乙方操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
5
、
在工作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工作要求。对工作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
、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
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7
、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全。
8
、
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9
、
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
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3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