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
有限公司
2020
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生产办公室
2020
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
目的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培训,加强员工安全意识,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计划明确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内容、学时以及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本计划适用于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员工、转岗员工、复岗员工、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
引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1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3
号
)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监总局第
80
号令
)
4
管理职责
(
1
)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
2
)
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具体落实安全教育培训。
5
管理程序
5.1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a)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b)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
岗位存在危险源和安全操作技能;
d)
安全设备设施、工作、劳保用品的使用、维护保养知识;
e)
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f)
职业健康知识教育;
g)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5.2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5.2.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获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5.2.2
初次安全培训时间
≥
24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
≥
20
学时。
5.3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5.3.1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
≥72
学时。
5.3.2
员工换岗的,离岗
6
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
20
学时。
5.3.3
其他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
5.4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安监管理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政府有关要求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进行备案登记。特种作业操作证每
3
年复审
1
次。连续从事本工种
10
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
6
年
1
次。
5.5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经过质监管理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书,方可从事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政府有关要求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进行备案登记。。
5.6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管理
公司
各级人员
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