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排查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加强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车间的隐患整改,包括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整改。
三、职责分工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安全部负责人任副组长和车间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监督。
三、排查方法
隐患排查的方法,采用实际的敲打、目测等方法进行排查。
四、隐患的检查、登记与确认
1、隐患的检查
(1)公司每月、车间每周、班组每日至少对本单位各种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危险源及其作业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公司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等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专业性隐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隐患的登记
(1)各部门均要建立隐患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以及上报隐患及时登记。登记内容为:检查人员、时间、隐患部位及危险状态,责成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和完成期限等。
(2)凡检查出的隐患经确认为本单位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在登记台账上注明上报时间、单位及接受人等。
3、隐患的确认与反馈
各部门在收到下一级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认,班组级隐患由车间领导通知班组长,进行确认反馈;车间级隐患由安全部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反馈。
五、隐患的分级、分类与归口管理
1、隐患的分级:
(1)隐患划分为三级,即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车间无力整改的属公司级;班组无力整改的属车间级;班组内能够整改的属班组级。
(2)隐患分级管理:实行重大、较大和一般三级管理制度,同级隐患在同级管理为主的前提下,接受上一级监管;上一级管理部门可以越级检查督促下级的隐患管理工作。
班组级隐患由班组管理,班组长是隐患管理的第一责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