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北京市消防及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北计大厦具体情况,
为了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特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
.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建立严格、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上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责任。
2.
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如高空作业、焊工、电工等保证具备相关资格证明。
3.
乙方施工需动用明火(如电、气焊、喷枪、切割机等)或使用易燃易爆材料,保证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安全措施)报保卫科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现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火作业现场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和器材,施工现场及相关区域严禁吸烟,完工后仔细清理现场垃圾、杂物全部带走。现场安全员再次进行检查后,确认不存在任何遗留火种、及其它安全隐患后,施工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4.
乙方工人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
安全带有无损坏,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操作
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绳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子时要系安全带。
5.
施工人员上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上岗时要先系好安全带,再系保险锁(安全绳上),然后再系好卸扣,同时坐板扣子要扎紧,固死。施工工具要系好安全绳并拿稳抓牢,手持电动工具要捆绑牢固不得脱落。
6.
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楼上监护人员要给予指导和帮助。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系牢,以防坠落伤人,同时严禁嬉笑打闹和携带其他无关物品。
7.
楼上、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观察操作绳、安全绳的松紧及绞绳、串绳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8.
楼上监护人员不得随意在楼顶边沿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系好自身安全带,然后再进行辅助工作。地面危险地段、人多的地段要设围挡,地面监护人员要随时制止行人进入危险地段及拉绳、摆绳等现象的发生。
9.
操作绳、安全绳需移位、上下时,监护人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