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材
管理规定
1
、公司生产厂区严禁烟火和吸烟。
2
、
灭火器
属于应急专用,
无紧急情况不得随意动用。
3
、
灭火器
应固定位置摆放,不允许随意更改换位置。
4
、消防设施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在车间
须保持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5
、
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外标识清楚。
6
、
车间负责填写灭火器检查档案,
每月
25
日上报安全部。
7
、灭火器使用后必须立即予以更换或补充。
8
、干粉灭火器
使用方法
(
1
)
使用前检查压力表压力指示是否在绿区正常范围内,压力指示处于红区时禁止使用;检查灭火器使用年限(干粉灭火器为
10
年),检查灭火器喷嘴等附件是否完好。
(
2
)右手握着压把,左手托举灭火器底部。
(
3
)
除掉铅封
,
拔掉保险销
,
左手握住喷管前部,右手提压把;
(
4
)
在距火焰
2
米上风处,右手用力压下压把,左手拿
着喷管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摆动,喷射干粉至
整个燃烧区。
(
5
)
使用前,先将筒体上下颠倒几次,使干粉松动,然后再开气喷粉。
灭火器管理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