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危险源的声明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安监办
:
按照
《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及《
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
辨识
GB18218-2009
》等相关规定,我公司经排查,不存在上述规定的重大危险源项目,特此声明!
苏州爱华纺织品有限公司
2013
年
10
月
18
日
关于重大危险源的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