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单位名称:深圳市安托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名称:中国水电深圳地铁
7
号线
7302
标项目经理部
一.
目的
为明确双方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保证施工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二.
施工项目: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7
号线
BT
工程安托山站站前明挖区间。
三.
施工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南侧,安托山混凝土公司场地内。
四.
施工时间:
以进场之日起,工期
24
个月。
五.
协议内容:
1
、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进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不得以非正常理由阻碍施工;
2
、乙方施工人员统一由乙方进行安全教育,进、出厂统一佩戴上岗证(工作牌)或穿戴标有水电七局样式劳保服装,便于甲方辨识;
3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规划进行封闭围挡,在围挡内施工作业;
4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引起本工程围挡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人员未经乙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乙方施工围挡范围,若不听从劝告导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在施工期间内因工作引起的厂区内的矛盾纠纷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处理;
5
、乙方在厂区内爆破作业,应提前书面告之甲方并按深圳市公安局相关规定和甲方要求做好安全防护,若发生因爆破引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
、乙方施工车辆进、出厂需贴有中国水电统一标识,并将车辆资料(车牌号)提交甲方备案;进入厂区内的乙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管理,车速不大于
15km/h
,甲
方可监督检查,如发现有违规车辆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7
、甲方负责围挡出入口至南侧大门口的道路保洁和维护,负责该路段的交通指挥疏导工作,确保乙方车辆顺畅安全通行;乙方负责南侧大门至侨香四道的道路保洁和维护并确保车辆顺畅安全通行;
8
、因地铁施工产生的噪音、爆破震动等引起的维稳工作由乙方负责解决;
9
、乙方严格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在施工区域内的电力等相关管线实施安全保护措施或迁改,如发生施工导致管线损坏引起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0
、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开挖、施
工机械、车辆安全措施
安托山站前明挖区间采用桩撑支护形式进行开挖,围护结构采用φ
1.5m
钻孔灌注桩
+5
道支撑,桩间采用φ
0.6m
双重管旋喷止水。
地铁施工安全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