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商场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
﹝
2011
﹞
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商场和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
〕
23
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9006-2010
)》,制定了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和《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有效推进。有关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电话:
010-64463873
)。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商场企业(
包括百货商场、超级市场等相关企业),其他商业企业可参照执行
。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32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评审评分
安全绩效
一级
≥
90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轻伤两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
75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重伤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级
≥
60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项
实际
得分
1.安全生产目标
1.1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1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1分。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与指标
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
与指标
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
的
,
不得分。
1.2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2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1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2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不得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小计
10
得分小计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和人员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4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扣满4分的,追加扣除10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3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1分。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3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
2.2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4
未建立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
缺一个部门、岗位的责任制的,扣1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处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1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3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10分。
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3
未掌握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每人扣1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3.安全投入
3.1安全生产费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
保证
安全生产费用
投入
,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3
未
保证
安全生产费用
投入
的,不得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的,扣2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不得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
1
分。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
品或者活动。
8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1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1分;有超范围使用的,每次扣2分。
3.2相关保险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3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1分;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不得分;赔偿不到位的,本项目不得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
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扣2分。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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