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染行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环发[2001]118号 2001-08-08实施)
2001-08-08
1、总则
1.1 为防治印染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引导和规范印染行业水污染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纺织行业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政策,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技术政策。
1.2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以天然纤维(如棉、毛、丝、麻等)、化学纤维(如涤纶、锦纶、腈纶、胶粘等)以及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按不同比例混纺为原料的各类纺织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印染废水。
1.3 印染工艺指在生产过程中对各类纺织材料(纤维、纱线、织物)进行物理和化学处理的总称,包括对纺织材料的前处理、染色、印花和后整理过程,统称为印染工艺。
1.4 鼓励印染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严格控制其生产过程中的用水量、排水量和产污量。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采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5 鼓励印染废水治理的技术进步,印染企业应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和成熟的废水治理技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清洁生产工艺
2.1 节约用水工艺
2.1.1 转移印花(适宜涤纶织物的无水印花工艺);
2.1.2 涂料印花(适宜棉、化纤及其混纺织物的印花与染色);
2.1.3 棉布前处理冷轧堆工艺(适宜棉及其混纺织物的少污染工艺);
2.2 减少污染物排放工艺
2.2.1 纤维素酶法水洗牛仔织物(适宜棉织物的少污染工艺);
2.2.2 高效活性染料代替普通活性染料(适宜棉织物的少污染工艺);
2.2.3 淀粉酶法退浆(适宜棉织物的少污染工艺);
2.3 回收、回用工艺
2.3.1 超滤法回收染料(适宜棉织物染色使用的还原性染料等);
2.3.2 丝光淡碱回收(适宜棉织物的资源回收及少污染工艺);
2.3.3 洗毛废水中提取羊毛脂(适宜毛织物的资源回收及少污染工艺);
2.3.4 涤纶仿真丝绸印染工艺碱减量工段废碱液回用(适宜涤纶织物的生产资源回收及少污染工艺);
2.4 禁用染化料的替代技术
2.4.1 逐步淘汰和禁用织物染色后在还原剂作用下,产生22类对人体有害芳香胺的118种偶氮型染料。
2.4.2 严格限制内衣类织物上甲醛和五氯酚的含量,保障人体健康。
2.4.3 提倡采用易降解的浆料,限制或不用聚乙烯醇等难降解浆料。
3、废水治理及污染防治
3.1 印染废水应根据棉纺、毛纺、丝绸、麻纺等印染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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