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购采购流程
文件编号:GB03 版本号: 生效日期: 共 页 第 页
总则
1制定目的
为落实物料、零件采购作业管理,确保采购工作顺畅,特制定本规章。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物料、零件之订购、采购管理业务。
3权责单位
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请购规定
2.1请购的提出
生管部物控员依物料需要状况、库存数量、请购前置期等要求,开立请购单。
请购单应注明物料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权责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人员批准。
请购单一联送交采购部,一联自存,一联交财务部。
交期相同的同属一个供应厂商之物料,请购部门应填具在同一份请购单内。
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备注栏注明,并加盖“紧急”章。
2.2请购核准权限
2.2.1国内物料采购核准权限
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才者,由经理核准。
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者,由副总经理核准。
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准。
2.2.2国外物料采购核准权限
请购金额预估在美元1万元以下者,由经理核准。
请购金额预估在美元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者,由副总经理核准。
请购金额预估在美元5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准。
2.3请购的撤消
已开具请购单,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采购部了解,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部。
请购部门回收各联请购单,并加盖“撤消”章。
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一切采购动作。
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并协商善后工作。
采购规定
3.1采购方式
本公司采购方式一般有下列几种:
集中采购
通用性物料,尽量采用集中采购方式。
合约采购
经常性物料,尽量采用合约采购方式,以确保货源与价格之稳定。
一般采购
除(1)(2)以外之物料,采用随需求而采购之方式。
3.2国内采购作业规定
3.2.1询价、议价
采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请购单》,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送请购部门确认。
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采购议价采购交互议价之方式。
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3.2.2呈核及核准
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于《请购单》上填写询价或议价结果,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
标准拟订购供应商、交货期限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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