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21—2009
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
Codes for wastewater discharging
2009-12-30发布 2010-04-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09年 第75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促进环境信息化建设,现批准《废水类别代码(试行) 》等
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废水类别代码(试行)》(HJ 520 —2009);
二、《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HJ 521 —2009);
三、《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HJ 522 —2009);
四、《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 523 —2009);
五、《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HJ 524 —2009);
六、《水污染物名称代码》(HJ 525 —2009)。
以上标准自 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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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HJ 521—2009 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 ................................................................................................... 1
HJ 523—2009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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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21—2009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障废水治理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统一废水排放规律分
类与代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废水排放规律类别和对应的代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北京思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 2009年12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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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21—2009
废水排放规律代码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水的排放规律类别和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废水排放规律信息采集、交换、加工、使用和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的
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125—89 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
GB/T 7027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GB/T 10113 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
HJ/T 416—2007
HJ 521-2009 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