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空题(225题)
法律法规38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全国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责。
4、任何单位和个人除了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以外,还有(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5、《消防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8、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9、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10、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11、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12、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
1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应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14、《消防法》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15、《消防法》规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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