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付款管理制度
总 则
采购审核与批准
付款结算控制
账务处理
付账控制中的现金使用
预付账款的管理
应付账款管理制度
采购预算的管理
采购中的退货管理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采购付款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采购付款,主要是指企业外购商品并支付价款的行为。企业外购劳务并支付价款的控制,可以参照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 采购审核与批准
第三条 采购计划范围内金额在×万元以内的采购项目合同,由财务部审核后交采购部签订购货合同即可。
采购计划范围内金额在×万元—××万元的采购项目合同,须交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后交采购部签订购货合同。
采购计划范围内金额在××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合同,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签订合同。
第三部分 付款结算控制
第四条 付款审核
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和企业内控规定中的货币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办理采购付款业务,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
第五条 应付账款在×万元以内的,由财务总监审批;应付账款在××—××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
预付款与定金在×万元以内的,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即可,应付账款在××—××万元的,报财务总监审批,在××万元以上的,由总裁审批。
审核无误后交财务部应收账款会计开具付款凭证,交出纳办理货款支付,并通知采购员联系供应商。
第六条 财会部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以及采购发票、结算凭证、检验报告、计量报告和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⒈真实性审核
应付账款会计应确定原始凭证是否虚假,是否存在伪造或者涂改等情况。审核实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发生过,是否反映了经济业务事项的本质等。
⒉完整性审核。
根据原始凭证所反映的基本内容的要求,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备,应填写的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方式、填写形式是否正确,有关签章是否具备等。
⒊合法性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等。
⒋合规性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是否符合预算,是否符合有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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