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采购合同
购买方:
食堂(以下简称
甲方
)
供应方:
(以下简称
乙方
)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法》、《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现就食堂食品原料采购、供货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经过一定的程序,
根据乙方提供的相关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资料,
确定
乙方为合同期内甲方
食堂
食品
原料供应商。
为确保供货质量,乙方向甲方缴纳
仟元
的保证金,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在供货前需将原件和复印件送给甲方验核,甲方确认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乙方所供原料必须安全、卫生,每次供货时必须
携带并出示
所供原料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严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三无”食品或贪腐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规格、数量、时间进行供货,不得随意改变或停供。如果乙方自行改变规格和数量,甲方有权拒收。如果造成延误(包括突然停供),影响原料出熟进而影响正常就餐的,乙方需承担临时应急采购费用
:
仟元(甲方从乙方质量保证金贰仟元中先行支取)。
乙方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有毒有害或不洁的食物原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的,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需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甲方采购人员和检验人员
有权
对乙方每次供应的食品原料
进行
检验
并
记录
入档
,
如
发现不合要求的
,可
拒收
或要求乙方重新供货
。如果因为
乙方
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货款结算
,在手续俱全时
,一
周内付清
当月
货款。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
自
甲乙双方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02-【分类】-32-食品原料采购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