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2年 第48号
关于发布《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修改方案的公告
为适应当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规范和促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活动,我部决定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进行修改。现公布修改方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修改方案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工业 标准 公告
关于发布《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修改方案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