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297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陶瓷砖
Technical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
Ceramicstiles
20060823
发布
200609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HJ/T296~297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行业标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陶瓷砖
HJ/T296~297
—
2005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
100062
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
16
号)
网址:
http
:
//wwwcespcn
电子信箱:
bianji4@cespcn
电话:
010
—
6711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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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专有违者必究
2006
年
11
月第
1
版开本
880×12301/16
2006
年
11
月第
1
次印刷印张
125
印数
1
—
2000
字数
58
千字
统一书号:
1380209070
定价:
1500
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公告
2006
年第
42
号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
HJ/T296
—
2006
)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陶瓷砖(
HJ/T297
—
2006
)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
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www.sepa.gov.cn
)查询。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
HBC16
—
2003
)废止。
特此公告。
2006
年
8
月
23
日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陶瓷砖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
境的影响,引导和促进环保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照韩国“土木工程和民用建筑材料”中的环境标准规定了陶瓷砖中可溶性铅和镉的含量
限值,参照国际摩擦系数分级定义规定了陶瓷地砖的摩擦系数,根据我国陶瓷砖原料使用情况制定了
陶瓷砖放射性比活度指标并规定了陶瓷砖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工业废渣的回收利用率。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国家
HJ_T 297-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陶瓷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