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pha安全⽣产法
新旧条⽂对照⼀览表
编辑:张津、江星星、孙会娟、张亚红、邵⽂玥
⽇期:2021年09⽉01⽇
iCourt法律研究所
修改情况 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 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
第一章总则
本条未修改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
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
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
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
法。
本条未修改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
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
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
其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
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
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
其规定。
实质性修订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
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
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
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从源头上防范
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
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
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
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实质性修订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
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
安全生产。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
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
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
生产条件,推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
1.安全生产法新旧条文对照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