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检查验收考核标准
1、 机关、单位(100分)
1. 室内外整体卫生状况良好,无卫生死角(25分),每发现一处不洁
现象扣0.1分。
2. 无积尘、蛛网、痰迹、烟蒂、纸屑、无乱贴乱画、墙体无污迹(30
分),每发现一处扣0.1分。
3. 道路院内无坑洼,下水道畅通,地面无污水溢流(5分),每发现
一处扣0.1分。
4. 垃圾存放符合要求,垃圾存放设施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5分),
否则酌情扣分。
5. 办公设施、物件摆放整齐、清洁卫生(5分),否则酌情扣分。
6. 食堂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10分),否则酌情扣分。
7. 厕所便池无垢、无积便、无蛆、无蝇、无恶臭(10分),未达到每
一项扣1分。
8. 职工个人文明卫生行为习惯良好、衣着端庄(10分),每发现一人
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扣1分。
2、 社区(100分)
1. 公共厕所符合环境卫生标准要求,下水道畅通,地面清洁,无卫生
死角,垃圾日产日清(15分),每发现一处环境卫生问题扣0.1
分。
2. 饮食、商业服务设施设置规范,符合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要求(5
分),否则酌情扣分。
3. 居民区内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50分),环境整洁,秩序规
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
4. 楼道内整洁,无乱吐、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30分),每发
现一处扣0.1分。
3、 机关、单位包联街道(100分)
1. 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指导、督促、检查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治(10
分),发现负责人不到位每次扣0.1分。
2. 责任区范围内公共设施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无乱贴乱画、无纸
屑、烟头、痰迹等(60分),每发现一处扣0.1分。
3. 责任区范围内公共地段垃圾清扫彻底,堆放合理,无卫生死角(30
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4、 居民户、个体户(100分)
1. 室内(店内)物品(商品)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几净,墙壁无蛛
网,地面无积尘(20分),每发现一处扣社区0.1分。
2. 墙面(包括卷闸门)干净、整洁,楼梯无乱贴、乱画,室内无烟
头、纸屑、痰迹(70分),每发现一处扣社区0.1分。
3. 居民户无乱搭乱建,个体户无骑门占道现象(10分)。每发现一处
扣社区0.1分。
注:乡镇(街道办)得分为个社区平均分;各部门(单位)得分为工作
区、生活区及责任区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