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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
审 核 人:
审 批 人:
签发日期:
2024年1月1日
目 录
一、总则............................................................
3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
6
三、标识管理制度
....................................................
1
2
四、管理计划制度
....................................................
1
9
五、申报登记制度
....................................................
2
1
六、分类管理制度
....................................................
2
2
七、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
2
3
八、经营许可证制度
..................................................
2
5
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
26
十、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
2
6
十一、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
......................................
2
9
十二、人员培训制度
..................................................
3
0
十三、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
3
4
十四、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
3
6
十五、环境监测制度
.................................................
3
8
十六、源头分类制
...................................................38
二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39
一、总 则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六)《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 第27号)
(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 第5号)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
第
48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
法
(十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十三)其它标准文件
二、适用范围及术语
(一)、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
列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的
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
、
转运、转移、综合
利用等活动
。
(二)、术语
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2)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4)危险废物暂存:指危险废物在综合利用、转移、处置前集中贮存设施。
5)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三)危险废物综合管理
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污染控制标准,从事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理、处置等资料档案。
2、安环部对公司从事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落实情况统一监管。
3、安环部责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收运需求及相关信息确认工作;化验中心负责危险废物特性分析、鉴别等工作;生产技术部负责危险废物产生环节的管理工作;机修车间负责设备维修等综合保障工作。
4、从事收运、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员工,应当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5、从事收运、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员工和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作业前要穿戴和配备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公司员工在收运、贮存、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严禁丢弃、倒卖、转让,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7、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8、严格按照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技术路线进行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
9、收运车辆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要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按规定线路行驶,运输途中不得出现撒漏,要避开人群密集区和国家规定的其他限制性区域。
10、在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
三、工业危险废物管理
1、本公司工业危险废物,是指产自工业企业的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的固体废物,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技术规范认定的具有相应危废特性的固体废物。具体在年度管理计划好产废计划中体现。
2、公司对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实行规范管理与处理利用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或造成其它人身危害。
3、公司按照国家规范配备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要求的工业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车辆,并按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的类别、性状等设立暂存场所和处置设施,按照规范设置警示标识。
4、公司安环部负责对本公司从事工业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等工作的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知识的宣传。向单位宣传有关危险废物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督促或建议单位对所产废物采取分类存放、规范包装等规范管理措施。
5、安环部人员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相关规范,协助或指导产废单位在收运前办理转移危险废物的申报工作,督促产废单位在收运后尽快完成电子联单的网上填报工作。
6、当获准转移危险废物的客户提出收运需求时,安环部必须在收运之前将客户名称、废物名称、类别、有害成分、性状、数量或重量、体积、包装等信息充分掌握。协调落实阶段性收运计划,如期完成列入收运计划的转移任务。
7、收运人员前往客户收运时,要按照收运计划所列废物进行收运,若出现废物名称、类别、有害成分、数量等与收运计划不相符时,收运人员应与客户移交人沟通协商,并及时告知安环部,经沟通、协调、确认后再行收运。
8、收运人员前往客户收运时,应检查车辆及包装容器的强度、密封性、危废相容性等,若发现包装运输设施异常影响收运,应现场向客户移交人提出指正,客户改善包装后再行收运,否则可以拒收。
9、收运人员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纸质联单的,要确保联单内容真实、完整;执行电子联单的,要完整填写交接单。
10、收运人员应根据所收运的危废类别、危险特性等特点,密封灌装车辆,外送处置的将所发运的危废码放整齐、加以牢固,采取防晒、防散落、流失、泄漏、扩散等措施,不相容的危废严禁混装混运。
11、每次收运完毕,收运人员将所用手套、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投入专用容器,不得随意丢弃。
12、化验中心负责危废收运验收工作。每台相关车辆进场后,危险废物供销人员对危废来源、名称、类别、有害成分、重量或数量、收运时间等进行核对验收,无误后办理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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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