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战训练安全专题授课
作战训练安全“十必须”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行动手册(试行)全国灭火救援典型战例灭火救援作战“十快”要则目 录
灭火救援作战“十快”要则第一节PART ONE
一、接警快二、出动快三、到场快四、侦查快五、救人快
六、布阵快七、展开快八、出水快九、排烟快十、控火快
作战训练安全“十必须”第二节PART TWO
作战训练安全“十必须”一、接处警赶赴灾害现场途中,车辆必须依据道路状况、限速规定行驶,应开启警灯警报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行车安全。二、灭火救援行动必须有干部跟首车,现场严禁擅离职守,脱离指挥位置。三、灭火救援行动中,个人防护装备必须齐全好用,严禁不根据现场危害风险落实等级防护,严禁未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去进入浓烟、高温、有毒、缺氧等场所,严禁信通、保障、宣传等人员不佩戴个人防护装备进入灭火救援现场。四、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必须在距现场2公里外即展开,边侦检、边行进,应根据泄漏物质、泄漏量、风向、风速等因素确定警戒范围,划定重危区、中危区、轻危区和安全区,并根据实时侦检情况作出动态调整。五、处置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时,必须在500米外设置硬隔离保护(警示)措施,并在200米处设置第二道警戒,同时安排人员利用灯光、旗语警示提醒来车避让;遇有雨、雪、雾等天气或夜间,警戒距离应扩大1-1.5倍。
作战训练安全“十必须”六、水域救援必须严格执行“五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安排不会游泳的指战员在一线参与水域救援任务,决不允许安排无证人员驾驶救援舟船艇或潜水作业,决不允许水域情况不清盲目下水救援,决不允许穿着非专用救援救生衣下水救援,决不允许穿着灭火防护服执行水域救援任务。(在此基础上还需遵守部局水域救援硬性规定) 水域救援硬性规定 (一)在洪水急流中,营救被困人员或紧急转移遇险群众,严禁使用橡皮艇,应使用功率不小于40马力的冲锋舟。(二)在城市内涝区或平稳的水域实施救援行动时,未配备冲锋舟的,应经评估后谨慎使用橡皮艇。(三)消防舟艇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岗位资格,无资格人员不得驾驶。(四)消防救援人员必须按水域救援规定要求着装,每一名被营救或转移的群众必须穿着救生衣,并抓牢安全把手。(五)消防舟艇作业中,不得超过核定乘载人数,随舟艇装备必须固定牢固,并严格把握好人装平衡问题,被载人员要定位。(六)消防舟艇救援人员不得少于3人一组,作业中指挥员要充分评估救援水域状况,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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