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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 “朗姿股份 ”或“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定
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拟授予激励对 象285万份股票期权。 为
配合该计划的实施,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原则
本办法通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态度、
能力、业绩等工作绩效的正确评价, 进而积极地利用 股权激励机制,提高管理绩效,
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
绩效进行评价,实现股票期权激励与本人工作 业绩、能力、态度紧密结合。
二、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1、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
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2、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小组 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
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3、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三、考核对象
1、中国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中国籍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3、中国籍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
人员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四、考核项目(指标)、 考核方法 及考核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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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项目 (指标)
运用平衡计分卡( BSC)的概念,针对股权激励对象中 高级管理人员 ,从财务、
客户、内部流程与学习成长四个维度考虑应关注的关键增值领域,将关键增值领域
转化为可衡量的关键绩效指标,其中:
(1)财务维度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指标:销售额 /回款额及其增长率;净利润
额等;
(2)客户维度考核项目主要包 括以下指标:客户满意度;
(3)内部流程维度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指标:营运管理、“四化”(即标准
化、程序化、数据化和 IT化)建设;
(4)学习与成长维度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指标:组织能力建设、人才培养。
对于股权激励对象中的其他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绩效指标主要来自两个方
面:部门绩效指标的分解和本人所从事岗位工作职责的相关性指标。各岗位考核指
标的目标值和权重由其上级领导会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确定。
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
股权激励考核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