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对
公司
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
对公司物品与劳务的流入、货币资金的流出、负债的发生实施监督与控制,
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
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制度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采购与付款控制包括岗位分工控制、采购预算控制、请购与审批控制、验收控制、付款控制,其中请购与审批控制、验收与付款控制是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关键点。
公司
应当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以保证对采购与付款业务实施有效控制。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的全过程业务,应当实行职务分离控制的岗位有以下几个方面:
物品与劳务的请购、审批、采购职务必须分离。公司对物品或劳务的需求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经授权人员审批,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
采购订单的订立与审批职务必须分离;
付款审批人和付款执行人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厂商和询价业务;
物品或劳务的采购部门不能同时担任验收工作;
物品和劳务的采购、存储和使用人不能担任会计帐务的记录工作;
审核付款的人员应同付款人员分离;
记录应付帐款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付款业务。
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公司的所有采购业务归口采购部进行管理,非采购部门或个人不得采购各类物资,采购部门也不得采购申请门没有需求申请的物资。
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的原则出台采购业务内部控制的管理细则及相关人员的考核方案,加强对采购业务的控制,降低公司风险。
各子公司在编制年度经营预算的同时应当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主要物资及劳务编制年度采购预算,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
采购预算编制的程序:
生产经营活动中主要物资及劳务由使用部门负责提出预算申请;非生产经营活动中耗用的常备物资与劳务以及非常备物资与劳务,由总经办负责提出预算申请。
各归口管理部门应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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