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2622006
代替
HCRJ009
—
199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格栅除污机
Specificationsforenvironmentalprotectionproduct
Screenmachine
20060413
发布
20060615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水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格栅除污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宜兴泉溪环保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6
年
4
月
1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6
年
6
月
15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格栅除污机》(
HCRJ009
—
1999
)。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05
HJ/T
2622006
格栅除污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格栅除污机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
存。
本标准适用于水处理工程中用于拦截和清除水中悬浮和漂浮固形物的格栅除污机(以下简称除污
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49422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8350
输送链、附件和链轮
GB/T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10894
分离机械噪声测试方法
GB/T13306
标牌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链传动式格栅除污机
通过链带动的若干组齿耙插入静止的栅条,将污物与水分离的格栅除污机,代号为
GL
。
32
回转式格栅除污机
没有静止栅条,由密布的齿耙随着回转式牵引链的运动将水中污物打捞出来的格栅除污机,代号
为
HF
。
33
栅隙
链传动式格栅除污机的栅隙为相邻两静止栅条内侧的距离。
回转式格栅除污机的栅隙为相邻两齿耙间内侧的距离。
34
机宽
除污机两侧板外侧宽度。
35
齿耙额定载荷
齿耙每次上行除污时,单个齿耙能承受的污渣最大重量。
36
安装倾角
除污机安装使用时,格栅与水平面的夹角。
4
分类与命名
41
分类
15
HJ/T
262
HJ_T 262-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格栅除污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