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2015年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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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对象:各区(园区)城管局以及市级相关环卫管理单位 考核项目:环卫管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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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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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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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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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区域环卫专业发展规划扣2分,无具体实施计划扣2分;积极组织垃圾收运体系优化升级改造,中转站未入场每例扣1分、未入室每例扣1分;敞开式垃圾池每座扣3分,旱厕每座扣3分;环卫公厕、垃圾中转站
被违规拆除(无行政许可)的,每座扣5分;被批准拆除的环卫公厕、垃圾中转站,未按要求复建的,每座扣5分;非密闭车辆收集运输垃圾的,每辆扣1分,大板车、人力车收集运输垃圾的,每辆扣1分;未按照标准
在道路两侧配置果皮箱(50-200米/只)每例扣1分,主次干道两侧大垃圾筒未撤除每只扣1分;机械化清扫率未达到规定要求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1分,未按要求推行“水扫”作业扣2分,小型冲洗车和清扫车,每少1
辆扣0.5分。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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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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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区域环卫设施量资料,公厕、中转站、道路、街巷、院落、机扫、洒水、晚保洁设施量资料每缺一项,扣 0.5分,未及时更新完善每例扣0.5分;未按照环卫作业定额指导价编制区域环卫作业维护经费年度预算
扣2分,未对环卫作业项目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的扣2分;未开展环卫作业市场化工作扣5分,无领导小组扣1分,无工作机构扣1分,无实施方案扣1分,方案未落实扣2分;未落实备案的扣1分,未及时报告进度的扣
1分;公共环境卫生作业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组织招投标,每标段扣2分;开展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政许可工作,中标单位(1个月内)未办理行政许可扣2分;未建立作业和市场监管体系扣2分,
未对中标企业作业质量进行考核监管扣2分。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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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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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每例扣1分;根据问题线索,未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破坏环卫设施、乱堆乱扔、偷倒、抛洒、市容卫生责任和“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等环卫违法问题专项
整治,每例扣2分;未制定考核管理办法扣1分,每月未按规定组织检查考核扣1分,考核通报未按规定抄送扣1分,未对各街道、作业公司进行排名扣1分;下发环卫重点问题督查通知书的每例扣2分,未在规定时间
内整改回复的扣2分,整改不到位扣5分。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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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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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企业未建立岗位责任制、奖惩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安全教育、考勤、业务培训)、OA办公平台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含当班考核)、晚间
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评分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