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电;
1
、当电炉具备送电条件,并得到班长要电指示后方可联系送电。
2
、送电前必须交三相电极同时提起,送电后冲击电流,
1800kVA
炉不能超过
70A
,
5000KVA
炉不能超过
60A.
3
、按要电电铃三下,等电站回铃后再按三下,表示具备送电条件,电站即送电,电炉即通电运行。
4
、送电后要根据电极软硬及停炉时间长短决定电流增长速度,配电工应绝对听从班长指挥,不得自行其事。
5
、送电后立即在运行记录上记下送电时间。
二、停电
A
、计划停电
1
、当出完炉班长命令停电时,将三相电极提起,一次电流降至
1800KVA
炉
70A
、
5000KVA
炉
50A
。
2
、按铃通知电站要求停电。
3
、停电后将三相电极下降至最低位置。
4
、计划停电不得用紧急停电。
5
、停电后每小时活动电极一次,
4
小时后每
2
小时活动一次,防止电极与炉料粘连。
电炉送电与停电操作规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