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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德鑫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8000件汽车配件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0月18日,沈丘县德鑫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根据《沈丘县德鑫汽车
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8000件汽车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
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
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周口市沈丘县北城槐园路工业园集聚区216号六号车间。
建设规模:8000件/a。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75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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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4月,沈丘县德鑫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
司编制完成了《沈丘县德鑫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8000件汽车配件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属于告知承诺制,2022年7月18日取得周口市生态环境
局沈丘分局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沈环审[2022]30号)
工程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竣工,2022年7月29日进行排
污许可登记,2022年8月1日-8月15日调试,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各部
门的环保要求,以及环评报告、批复文件中的环保要求进行建设。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20%。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环办〔2015〕52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
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
均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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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租赁企业的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沙北污水处
理厂。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注塑机上方设顶吸集气罩(添
加软帘)收集后引风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
筒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注塑机、风机以及其他配套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经基础
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本项目设备对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