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5908-2005
代替 GB 5908-1986
石 油 储 罐 阻 火 器
Flame arresters for petroleum tanks
2005-09-14发布 2006-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6章和第8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GB 5908—1996《石油储罐阻火器阻火性能和试验方法》 。
本标准与 GB 5908—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石油储罐阻火器》 ;
——取消了对“ GB 976”、“JB 78”、“YB 822”的引用,增加了对“ GB 3836.2”、“GB/T
4237”、“GB/T 912”、“GB/T 9438”、“GB 9969.1”、“GB/T 11352”、“GB/T 13306”、“GB/T
13384”的引用;
——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 、第4章“型号编制” 、第5章“分类” 、第8章“检
验规则”、第9章“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第10章“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编
写要求”;
——增加了阻火器外观、耐腐蚀性能、压力损失、通气量的要求和相应的试验方法;
——第 7章试验介质采用“丙烷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代替原标准“石脑油蒸气与空气的
混合物”;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阻火器试验程序脑取样数量” (见附录A) 。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 SAC/TC113/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钢、李晋、高云升、盛文克、高强。
本标准于 198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首次修订。
石油储罐阻火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储罐阻火器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原油、汽油和煤油等轻质油品储罐上安装的石油储罐阻火器(以下简称阻
火器)性能的评定和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908-2005 石油储罐阻火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