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高层人员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高层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总监、副总监等的薪酬激励。
第三条 定义
1、高层人员薪酬激励是根据企业规模和经营业绩,在一定工作周期内,支付给高层人员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
高层人员薪酬激励包括: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股权激励、利润完成留存后分红
)
。
第三条 分配原则
责任、权力、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三)市场薪酬水平、企业的薪酬策略相互兼顾的原则。
(四)先考核、审计,后予以兑现的原则。
第四条 职责:
(一)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薪酬的发放;
(二)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制订并监督执行;
(三)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组织对高层人员进行考核
(四)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核算各高层人员的薪酬基数;
(五)董事会负责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办法及薪酬发放的批准。
二、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的构成及核定
第五条 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的构成:
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
绩效薪酬包括:完成利润留存后的奖励、股权激励。
薪酬类别
确定的依据
基本薪酬
1、依据高层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与贡献、外部薪酬市场和内部薪酬策略来共同确定职能等级薪酬数额;
绩效薪酬
1、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成果挂钩,依据个人考核成绩、企业整体经营结果等来共同确定。
2、绩效薪酬的兑现是建立在严格考核基础上,先考核、审计通过后,才能兑现。而且考核不是单一指标考核,应有一整套关键绩效指标。
第六条 高层人员薪酬确定的办法:
(一)基本年薪:
1、基本年薪的确定:依据公司所在地及国内同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薪酬策略,确定高层人员基本收入,其标准由董事会批准后予以执行。
2、基本年薪按十二个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薪酬:
1、完成利润留存后的奖励(此奖励只与公司利润的多少有关):高层人员绩效年薪是根据公司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对个人的业绩考核,所获得的绩效。以基本年薪为基数计核高层人员绩效年薪总额,其计算公式的效益系数如下:
计划目标完成情况
净利润额达成目标的120%
净利润额达成目标的110%
净利润额达成目标的100%
净利润额
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docx